駿景園業主委員會 – 法律、財務及合約小組第二十六屆第三次會議記錄

駿景園業主委員會 – 法律、財務及合約小組第二十六屆第三次會議記錄

駿景園業主委員會 – 法律、財務及合約小組第二十六屆第三次會議記錄

日期       :     2023年9月18日(星期五)

時間       :     晚上8時

地點       :     會所地下閱讀室

出席 : 李秀媚女士 – 小組召集人  
    趙偉標先生 – 小組成員  
    葉偉華先生 – 小組成員  
    劉振強先生 – 小組成員  
    楊國輝先生 – 小組成員  
    鄭榮宗先生 – 小組成員  
    陳康先生 – 小組成員  
    周啟誠先生 – 小組成員  
    陳子文先生 – 高級物業及設施經理 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服務處)  
    李以諾先生

陳秀慧姐

– 物業及設施經理 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服務處)

– 助理物業及設施經理 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服務處)

(會議記錄)

 
         
缺席致歉 陳清雲女士 – 小組成員  
    黃輝帆先生

 

– 小組成員  
       
列席住戶 周啟誠先生

 

會議內容 :

啟勝提醒各小組成員,在進行討論或投票揀選承辦商承接屋苑工程或服務時,如小組成員認識或與承辦商有私人或商業往來關係,應主動申報利益;而管理公司如遇上述情況,亦會作出利益申報。 記錄
     
1. 確認上次會議記錄 記錄
  啟勝表於2023年9月11日電郵草擬第二次會議記錄予小組成員參閱。同日,收到有個別小組成員電郵建議就「小組成員」及「有小組成員」字眼作出修改,故啟勝已就上述建議修改會議記錄,將「有小組成員」修改為「有個別小組成員」。

 

會議上,有個別小組成員就3.2.2.《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第623章)(會議記錄第7頁)提出以下兩項修訂建議:

 

(一) 修訂詞匯

 

小組成員表示如於合約列明排除第三者權利,將令(“令”修訂為“排除”)業戶參與該合約的權利,建議檢視合約內的《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第623章)的相關條款,令業主能以第三者角色參與本園合約。

 

修訂後

小組成員表示如於合約列明排除第三者權利,將排除業戶參與該合約的權利,建議檢視合約內的《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第623章)的相關條款,令業主能以第三者角色參與本園合約。

 

(二) 補充要點

小組成員表示港鐵物業管理公司對全港港鐵住宅物業的承辦合約也沒有去排除業主權利的條款。

 

經小組成員投票,以6票贊成、0票不贊成及2票棄權的情況下,確認法律、財務及合約小組第二次會議的會議記錄。

 
     
2. 跟進上次會議記錄事項  
  2.1 屋苑標書招標事宜 啟勝
    小組成員表示如於合約列明排除第三者權利,將令業戶參與該合約的權利,建議檢視合約內的《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第623章)的相關條款,令業主以第三者角色參與本園合約。

 

啟勝表示就上述事宜會向「何氏律師事務所」徵詢法律建議,草擬有關諮詢問題後會提交予小組及業委會參閱。

 

 
       
  2.2 申請交還沙田市地段411號斜坡維修責任 啟勝
    啟勝已於2023年8月18 日電郵地契(編號12548)予小組成員參閱。地契為駿景園落成前的政府契約,屬於負責方要遵守的條款。啟勝曾於9月10日派員目測兩個斜坡(7SE-A/C120及7SE-A/F80)的狀況,並向小組提交有關視察報告。

 

有個別小組成員表示斜坡(7SE-A/C120)上已安裝幾條水管,需要了解有關水管是否合法加建,故建議聘請專業人士為有關斜坡進行堪察。啟勝回覆斜坡堪察需由專業及合資格岩土工程師進行,如註冊專業工程師 (岩土工程),最少每5年進行一次。

 

經商討後,小組表示由於涉及維修責任問題,建議留待業主委員會會議上商討。

 

 
       
  2.3 東鐵線於沙田市地段411號範圍之緊急出口 啟勝
    啟勝已於2023年8月18 日電郵地契(編號12548)予小組成員參閱。地契為駿景園落成前的政府契約,屬於負責方要遵守的條款。

 

有個別小組成員表示曾到訪有關斜坡(7SE-A/C120)視察,入口為東鐵線之緊急出口,附近位置擺放雜物,阻礙緊急出口。斜坡乃屬駿景園(待定)擁有,但港鐵設置緊急出入口,即表示公眾人士可以隨意出入,難以監管有關情況。

 

經商討後,小組建議業主委員會向港鐵反映重新檢視東鐵線於駿景園範圍之緊急出口的位置。

 
       
  2.4 匯報偷竹事件和兩次高空擲物損壞天幕玻璃事件的最新進展 啟勝
    啟勝匯報已於2023年8月11日致函予警民關係科反映有關事宜,及於8月17 日致電沙田警署第六隊,警方表示會再作出跟進。

 

小組成員建議啟勝每兩星期去信及致電聯絡警民關係科,以要求警方回覆就本園上述事件的跟進。

 
       
       
  2.5 檢討駿景園業主委員會各座住宅代表的選舉制度 啟勝
    有個別小組成員查詢駿景園業主委員會各座住宅代表的選舉制度的跟進安排。

 

啟勝表示選舉、業委會手冊專案小組已於2023年8月25日召開第三次會議商討上述事宜。在場有身兼選舉、業委會手冊專案小組成員回覆有關全面性報告預計於10月內完成。

 
       
  2.6 屋苑顧問律師服務合約 記錄
    有個別小組成員向啟勝查詢,承第二次會議提及避免兩間律師行就同一案件的法律意見持不同意見,有所衝突,小組建議由「何氏律師事務所」擔任本年度屋苑顧問律師的議決。為何屋苑最終聘請兩間律師行包括「何氏律師事務所」及「禤氏律師行」為本年度屋苑顧問律師,結果與小組建議有所不同。

 

啟勝回覆業主委員會考慮「禤氏律師行」正處理會所場地未經許可的教授事件、會所外牆工程執修事件、交還污水渠責任給政府渠務署以負責日後的維修保養事宜等。同時,「禤氏律師行」服務範圍包括可提供不限次數發出律師信、不限次數法律建議文件,屋苑不需要支付額外費用。為持續跟進上述屋苑日常恆常工作,考慮續聘「禤氏律師行」作屋苑顧問律師,以免影響上述事件的持續跟進,而就屋苑其他重要事件,可向「禤氏律師行」以外的其他律師行索取意見。

 

故於第二十六屆業主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通過聘請「禤氏律師行」及「何氏律師事務所」提供屋苑顧問律師服務。

 

同時,啟勝表示「禤氏律師行」只負責日常恆常工作,如日後有關事宜涉及業主委員會或公契,不會向「禤氏律師行」諮詢法律意見,以及諮詢法律意見前預先提交相關資料予業主委員會審視。

 

 
3. 報告/討論下列事項: 啟勝
  3.1 報告2023年3月份至6月份財務狀況  
    啟勝報告已於2023年9月15日電郵有關2023年3月份至6月財務報告予小組成員參閱,有個別小組成員查詢2023年6月會所項目累積支出($82,700)相較全年預算($24,000)超出$58,700的原因。啟勝處回覆是由於6月份入賬安裝室外及室內游泳池閉路電視系統工程,費用為$82,700,以作監察室內及室外泳池情況。

 

 
       
  3.2 2024年管理預算案 啟勝
    啟勝報告已於2023年9月15日向業主委員會及法律、財務及合約小組提交的2024年屋苑管理預算草案。啟勝於會議上報告2024年度財政預算草案重點及假設數據如下:

 

 

 

 

 

 

 

 

 

 

 

 

 

 

 

經商討後,綜合小組成員之建議修訂如下:

1.     審視利息收入﹔

2.     電梯費用支出﹔

3.     修訂項目名稱「管理公司酬金」為「經理人酬金」﹔

4.     修訂大廈基金工程項目

4.1.  修訂更換防風天花工程為 ‘Replacement of Weatherproof ceiling panel at

G/F of Royal Ascot (by phases) at $2,150,000, i.e.88.75% share of $1,908,125

4.2.  刪除Replacement of main gas supply pipe of Royal Ascot at Ho Tung Lau

Depot at $1,500,000, i.e. 88.75% share of $1,331,250

4.3.  修訂Improvement work for the marble pillars at podium near Block 8-11

at $6,000,000.

 

啟勝表示收悉小組成員之意見,修訂2024年財政預算草案後再於第六次業主委員會會議上匯報及商討。

 

 
  3.3 保險服務合約招標安排 啟勝
    啟勝於會議前提供2023至2024年度屋苑保險服務合約分析予小組成員參閱,由於收到小組成員建議重新審閱過往屋苑申請索償保險記錄,啟勝於2023年9月14日收到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資料,待整理完畢再提交予法律、財務及合約小組及業主委員會參閱。

 

啟勝再表示由於有關服務合約金額高於一百萬,故將登報公開招標,並會提交草擬標書予小組成員參閱。

 

 
       
  3.4 屋苑訪客停車場加裝電車充電設施可行方案 啟勝
    由於收到有關業戶反映表示現時屋苑訪客停車場充電設施欠缺,建議效法鄰近商場或住宅在屋苑訪客停車場內加裝電車充電設施裝置,方便屋苑電車使用者使用。故於是次會議作出討論,有關資料如下:

 

 

 

小組成員建議可參考其他屋苑或商場安裝電車充電設施工程方案及費用,從而計算回本率,以及對屋苑可帶來多少經濟效益,釐定收費及使用者等。啟勝表示搜集有關資料,再與小組成員商討。

 

 
       
  3.5 現時屋苑保養及服務主要合約 啟勝
    啟勝簡報現時屋苑保養及服務主要合約如下:

 

啟勝匯報有4份服務合約,分別屋苑核數服務合約、駿景閣救生員及泳池保養、椰林閣救生員服務及泳池保養合約及升降機及扶手梯保養合將,將於2024年度業主週年大會上議決。

 

有個別小組成員表示近年只有「其士(香港)有限公司」回標,沒有其他承辦商可作比較,建議嘗試不同方法邀請其他合資格升降機保養商投標,增加競爭性。啟勝提示由於其他保養商在原廠機件及技術層面或有參差,故建議要仔細對於投標保養商對服務質素的影響。

 

 
4. 其他事項 記錄
  是次會議沒有其他事項討論。  
       
5. 訂定下次會議日期 記錄
  下次會議日期待定。  
       
       
       

 

 

會議於晚上11時09分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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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召集人      李秀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