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景園業主委員會 –「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專案小組(第三屆)第五次會議

駿景園業主委員會 –「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專案小組(第三屆)第五次會議

駿景園業主委員會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專案小組(第三屆)第五次會議

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

時間       :     下午8時

地點       :     服務處會議室

出席 : 周啟誠先生 專案小組召集人
    李秀媚女士 專案小組成員及業主委員會委員
    呂慕選先生 專案小組成員及業主委員會委員
    黃玉強先生 專案小組成員
    楊國輝先生 專案小組成員
    盧柏昌先生 專案小組成員
    王珠女士 專案小組成員
    李訢彥先生 駿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經理
    陳秀慧女士 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 助理物業及設施經理
    陳卓超先生 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 工程服務經理
    黃偉強先生 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 工程服務經理
    吳音音女士 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 物業主任(記錄)
    陳添先生 保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高級項目經理
       
出席Zoom   潘得權先生 保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譚嶺賢先生 保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工程師
   
     
缺席致歉 : 黃利先生 專案小組成員及業主委員會委員
    趙偉標先生 專案小組成員及業主委員會委員
    周立文先生 專案小組成員
       
       
備註 : 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下稱「服務處」)
    保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下稱「保能」)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下稱「中電」)

 

       

 

會議內容 :

於會議開始前,服務處向各小組成員作出以下提示:「服務處提醒各小組成員,在進行討論或投票揀選承辦商承接屋苑工程或服務時,如小組成員認識或與承辦商有私人或商業往來關係,應主動申報利益;而管理公司如遇上述情況,亦會作出利益申報。」。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利益」一詞的定義,包括金錢、饋贈、貸款、費用、報酬、受僱工作、 合約、服務、優待等,但不包括供當場享用的食物或飲品的款待。

 

 

 

記錄

 

1 確認第四次會議記錄 跟進
  小組成員就第四次會議記錄內容提出建議,服務處表示修訂會議記錄後再電郵予各成員參閱,並安排於下次會議確認。

 

 
2 匯報顧問公司工作進度 跟進
  服務處匯報「保能」工作進度如下:

日期 進度
2024年5月23日 ·       服務處、業主委員會、專案小組及「保能」代表一同實地視察本屋苑停車場。

·       服務處與「保能」雙方簽署投標接納通知書,以及進行第一次專案啟動會議。

2024年5月28日 「保能」代表實地視察本屋苑停車場。
2024年6月12日 「保能」代表實地視察本屋苑停車場。
2024年6月17日 服務處、專案小組及「保能」代表進行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
2024年6月24日 「保能」提交供「中電」批准的初步設計方案予服務處審閱。
2024年6月27及28日 服務處及大廈公契經理人就「保能」的初步設計方案提供意見。
2024年7月17日 服務處、專案小組及「保能」代表進行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
2024年8月20日 「保能」提交供「中電」批准的初步設計方案(修訂版)予服務處審閱。
2024年8月28日 服務處、專案小組及「保能」代表進行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
2024年8月30日 「保能」代表及服務處實地視察本屋苑停車場,商討安裝電錶箱位置。
2024年9月10日 「保能」提交使用風機房基礎設計下的工程方案建議書予「中電」審批
2024年9月11日 「保能」向服務處提交預計項目計劃流程表。
2024年9月26日 ·      「中電」於2024年9月26日向工程顧問公司發出電郵要求工程顧問公司提交相關補充資料。

·      服務處、專案小組及「保能」代表進行第四次專案小組會議。

2024年10月21日 服務處、「保能」及「中電」代表實地視察風機房。

 

 

 

 

 

 

 

 

 

 

 

「保能」於會議上提供負載評估,並匯報重點如下:

 

屋苑現時電力負載:

14台火牛總電量 14 X 1500 kVA 21000 kVA
14台總用電量以2021-2023 CLP數據   7336 kVA
可備用總剩餘電力 21000 kVA – 7336 kVA 13664 kVA
根據於2022年5月21日業主週年大會上,議決保留大廈剩餘可用電量中的20%作為日後使用 13664 kVA x 20% 2732.8 kVA
使用剩餘電力供充電裝置使用 13644 kVA – 2732.8 kVA 10,931.2 kVA

 

總電力需求以1954台充電器同時操作計算

充電裝置 32A單相充電 25A單相充電
總電力 13718 kVA 10717 kVA
標書要求剩餘可用電量中的20%作為日後使用 不符合標書要求 符合標書要求

 

1.             環保處批核本屋苑安裝電動車充電器的車位數目為1954。

2.             全屋苑有18台變壓器,總電量為27000 kVA,由於當中有4台變壓器是給予商場使用,故需要扣減此4台變壓器,現以14台變壓器計算,總電量為21000 kVA。根據「中電」所提供本屋苑2021至2023年度電力峰值,最高峰值為7336 kVA。

3.             將總電量21000 kVA減去最高峰值7336 kVA,可使用備用電力為13664 kVA。

4.             假若1954台25A單相充電器同時使用,需要電力為10717 kVA。

5.             將13664 kVA的備用電力減去10717 kVA充電電力,剩餘2947 kVA的備用電力,仍然能夠足夠保留大廈剩餘可用電量中的20% (即2732.8 kVA)作為日後使用。

6.             在1954車位同時使用25A單相充電裝置的情況下,仍然能夠足夠保留大廈剩餘可用電量中的20%作為日後使用,但在現實生活中“極少機會”出現「所有車位同時間充電及所有住宅業戶同時間用盡單位的供電設施」。

7.             預計於11月中旬提交佈置裝置路線平面圖、Metering Plan 及EV充電裝置主纜圖紙予服務處審視,待服務處確認鋪設分支電纜路線的同時,「保能」會同步草擬可行性報告。

8.             為有效溝通及加快進度,暫定於2024年11月8日與服務處代表到停車場實地視察確認鋪設分支電纜路線。

9.             同時會就「中電」早前的要求盡快提交補充資料,爭取「中電」審批。

10.         11月下旬「保能」會完成可行性報告,並且會交予服務處審視。

11.         獲「中電」成功審批後,便可將有關文件連同獲服務處認可的可行性報告交予環保署審批。

12.         根據「保能」的工作經驗,環保署可能就可行性報告提出意見,預計修訂設計及提交補充文件兩至三次便可獲環保署審批。

 

 

 

 

服務處回覆如下:

1.        已檢視所有風機房狀況,部份門鎖因老化需要聯絡「中電」及安排作出更換。

2.        待「保能」落實分支電纜鋪設路線,會審視有關車位天花狀況,從而制定天花石矢維修時間表。

 

小組成員建議服務處邀請「中電」代表參與於2024年11月8日停車場實地視察,直接現場與「中電」溝通和商討鋪設分支電纜路線的可行性,有助於獲「中電」審批設計方案。

 

經商討後,服務處、大廈公契經理人及專案小組成員同意以使用25A單相充電裝置為設計方案的基礎。

 

 
3 其他事項 跟進
  3.1 匯報「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最新情況及進展

服務處匯報「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最新情況及進展如下:

 

 
  日期 跟進進度  
  2024年7月17日 服務處收到環保署電郵表示,要求本屋苑於2024年8月10日或之前提交可行性評估報告。  
  2024年8月1日 服務處電郵予環保署,表示已於2024年5月23日與「保能」簽署合約,並啟動會議商討工程設計方案。由於本屋苑有2層停車場,合共1954車位,由於車位數量較多及地方夠大,所以工程較為複雜。研究、商討及設計需時。同時,「保能」審視停車場現時環境,可能需要使用風機房或電纜管道房作為日後貫通停車場1樓及2樓鋪設電線的渠道。由於上述風機房或電纜管道房的使用權是「中電」擁有,如使用上述設施房需要獲得「中電」批准。「中電」表示「保能」需要提交相關資料及建議書從而審視工程的可行性。現階段「保能」及服務處積極與「中電」溝通。故此,服務處向環保署提出延後提交可行性評估報告的請求,並表示會定期匯報進度予環保署。  
  2024年8月7日 服務處收到環保署回覆,知悉本屋苑在安裝工程上遇到的困難,並正在與「中電」溝通,因此未能向環保署提交可行性評估報告。對此,環保署還是希望本屋苑能在9月底或之前提交可行性評估報告,以便環保署盡快審閱及處理本屋苑的申請。  
  2024年8月14日 環保署提供初步資助協議的草稿本予服務處審閱。  
  2024年9月17日 服務處電郵予環保署,表示「保能」已於2024年9月10日電郵工程設計建議書予「中電」審批,由於仍未獲「中電」回覆批准使用風機房,以使未能於2024年9月底向環保署提交可行性評估報告。因此向環保署申請延後提交,並表示會定期匯報進度予環保署。  
  2024年9月19日 服務處與環保署電話溝通,並按環保署要求將「保能」與「中電」電郵溝通及工程方案建議書相關資料文件給予環保署技術專員審視。  
  2024年10月3日 服務處與政府簽訂初步資助協議。  
  服務處電郵予環保署匯報跟進進度,表示「中電」於2024年9月26日向「保能」發出電郵要求「保能」提交相關補充資料。如成功獲取「中電」審批,服務處會盡快通知環保署。  
  2024年10月4日 服務處收到環保署回覆,環保署了解本屋苑正與「保能」「中電」就設計進展上積極溝通合作,期望屋苑可在2024年12月底前提交可行性評估報告,以便環保署盡快審閱及處理屋苑的申請。  
       
4 訂定下次會議日期 跟進
  待定  
     

 

 

 

會議於晚上9時30分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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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召集人      周啟誠